深圳市31日公布楼市调控新政策,停止企事业法人单位购房;居民家庭新的出售的一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购房人再婚2年内申请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高于七成。这份《关于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调控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通报》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牵头公布,主要内容还包括企业出租汽车、商务公寓限售、个人限售、诱导再婚买房等。通报提及,自公布之日起,停止企事业单位、社会的组织等法人单位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各类新的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不准只出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的组织等法人单位新的出售的商务公寓,自获得不动产权注册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令出让;居民家庭新的出售商品住房的,自获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令出让。此外,对购房人再婚2年内申请人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高于70%继续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获取再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高于30%继续执行;若能获取再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高于50%继续执行。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回应,近期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但市场投机抹黑仍较为显著,新房市场近期经常出现了企业参予炒房、个人利用再婚炒房、利用商务公寓炒房等现象。王锋指出,新政策的实施,不利于挡住漏洞、诱导投机,避免未来过度挤兑有可能造成的经济风险,并保证产业用地供给、减少出租供应,对规范市场、确保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具备积极意义。
新政策更进一步完备了差别化信贷政策,也不利于防止“一刀切”对刚需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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